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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索是对以弦乐器为主的管弦乐合奏的通称。
明代北方曾经流行一种“弦索”,其乐器有提琴、火不思、兔儿味瑟、扠儿机等等。提琴与元代的胡琴相似,有二根弦,用貛■做的弓拉奏。火不思与三弦相近。兔儿味瑟是一种与筝相似的弹弦乐器。扠儿机,在元代的“达达”乐器里译为“■”,它是一种近似于轧筝的拉弦乐器,可能即清代所谓的“萨朗济”。扠儿机与火不思在明代民间相当盛行,明·笑笑生的《金瓶梅词话》就说:“街坊这几个光棍,要便弹胡博词(火不思)、扠儿机,坐在门前胡歌野调”。
这种器乐合奏看来原是元代“达达”(蒙古族)的合奏音乐。明代时,它也流行于北方汉族人民中间,演奏的曲调有《梁州古调》等。明·李日华的《紫桃轩杂缀》认为这种音乐的特色是“咿唔凄紧,殆欲堕泪”,尤其是提琴的声音更是“纤眇婉折,如蝇语蚊吟,具有低昂节度”。看来与乾隆八年(1743)《丽江府志略》谈到的丽江纳西族所保存的《白沙细乐》同出一源。
弦索在明代除作器乐合奏以外,还用作北京的小曲、数落等艺术歌曲的伴奏乐队(明·刘侗等《帝京景物略》)。
至于仍在蒙族人民中间流传的“弦索”,在清初又有新的发展。当时它使用的乐器除提琴、火不思、筝(可能即兔儿味瑟)、轧筝(可能即扠儿机)以外,还用了琵琶、三弦、月琴、二弦等弹弦乐器和番部胡琴等拉弦乐器,还有笙、管、笛、箫等吹乐器,云锣、拍板等打击乐器。其中火不思和番部胡琴原是蒙族乐器,其他都是汉族的传统乐器(图98)。
这种器乐合奏在清代宫廷中演奏时,称为“番部合奏”,整个乐队共十五人。演奏的曲目是由三十首蒙族乐曲联成的一个大型套曲。这些乐曲有的可能来自民歌,有的可能来自民间舞曲或器乐曲。它们用一个相同的“尾句”统一起来,组成与汉族民间乐曲常用的“合尾”完全相同的一种套曲。
这些乐曲中、以《大番曲》、《白驼歌》、《流莺曲》等较有特色。《大番曲》原是一首短小的民间舞曲。全曲由一个乐句不断反复构成。曲调流畅、明快,反映了蒙族人民乐观、向上的情绪。
《白驼歌》是一首以奔马为题材的器乐曲。它的结构非常简单,第一段以小三度下行级进为主要特征的主题音调刻画了奔驰的骏马形象。第二段开头用摹拟的马嘶作为穿插,然后又再现了奔马的主题:
在这段旋律中,由于节奏的变化,使奔马的形象更为突出。
《流莺曲》是以描写草原上黄莺为题材的器乐小曲。全曲主要是由这个短句采用前一小节始终不变,后一小节不断扩展变化的手法,刻画了上下飞舞的黄莺形象。这首小曲在临近结束时曲调变为临时转入下属调,使黄莺的形象更为生动。
《弦索十三套》也是属于弦索的合奏音乐,它因有十三套乐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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