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清两代,城市经济较宋代有了更大的发展。除政治中心北京以外,在全国各地已形成一批重要的商业城市,如扬州、苏州、广州等。在这些城市里,音乐活动空前活跃。
北京自从成为明代统治的心脏以后,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城区也一再扩大。到嘉靖年间,在城南增修了外城以后,它已成为一个包括内、外城的大城市了。
明代北京每年正月初八至十七总要举办灯节,届时在禁城的东门——东华门以东,白天列为商品交易的市场,夜晚张灯施放烟火,还有艺人们表演杂耍、鼓吹、弦索等节目。
明代北京的寺观也很多。它们每年总要举行多次宗教活动,每次宗教活动都有音乐表演。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劳动人民平日几乎被剥夺了欣赏音乐的权利,所以这些活动在客观上常常成了他们娱乐的机会。
明代艺人与历代的艺人一样,社会地位很低,生活非常艰难。有的参加了专业组织,有的只能在街头卖唱。他们身受很重的剥削,以至于在号称“盛世”的万历年间已严重到政府要讨论决定减免鼓吹艺人的专业组织“鼓吹行”的税金问题(明·沈榜《宛署杂记》)。可见,明代北京的繁华是建筑在多么残酷的剥削基础上的。
当时北京的德胜门外,是一片片的稻田。那里在春天可以听到农民插秧时唱的“插秧歌”,夏天则能听到车水时唱的“桔橰水歌”,秋天能听到农民们赛社的歌声(明·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这些歌声倾诉了它们对现实的愤懑和不平。明代北京的农民与外地一样,平常被沉重的劳动所束缚,只有在逢年过节或宗教节期时才有机会进行一些娱乐活动。他们艰苦地组织起自己的乐队,戏班,在村场上表演。这些方面,可以说反映了我国劳动人民乐观主义的精神。
明亡后,北京又成为清朝的京城。
清代北京每年正月元旦至十六在正阳门外(即丽正门)的琉璃厂,设有商品交易的市场与表演各种歌舞杂耍的场子。每年正月十三至十六在大栅栏、廊房巷一带又设有灯节。一到夜晚,那里灯月交辉,热闹非凡,到处有艺人表演大头和尚、南十番、打十不闲、打稻秧歌、太平鼓的声音。
宗教节日,有的寺观钵堂上设有戏场,演出啰啰腔、凤阳花鼓、十番等。
在大栅栏一带,还有广和楼、同乐轩、天乐馆等戏园与杂耍馆。
戏园的规模已相当大,观众可分坐楼上楼下。舞台上已可容纳众多演员同台演出。一般主要由保和班、宜庆班、三庆班等名戏班演出昆曲或戈阳腔。
杂耍馆的规模较小。主要由来自各地的艺人演出秦腔、四平腔、小曲、八角鼓、十不闲、莲花落、弹词、鼓词等,观众比较复杂。
供一般城市平民娱乐的地方,主要是广场上搭设的乐棚或街头临时摆设的场子。表演的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