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柏林的名歌《没有任何事业比得上演艺》(There’s no Business Like Show Business),正可以代表百老汇音乐剧的魅力。当然以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40、50年代的音乐剧是显得有点陈旧,他们都遵循轻歌剧的传统,以较保守的创作心态来写谱,偏重大众风格,忽略原创性,像格什温的《为你疯狂》(Crazy for you),波特的《吻我,凯特!》(Kiss Me,Kate!),罗杰斯的《俄克拉何马》(Oklahoma!)这类美国土生土长的音乐剧,都成了经典作品。
好莱坞电影是让百老汇音乐剧以新的传播方式呈现给美国以外的观众欣赏,是使音乐剧广泛受到喜爱的推波助澜的功臣。试想,如果没有电影的宣传,谁会有那“美国时间”了解音乐剧的丰富内涵?诸如伯恩斯坦的《西部故事》(West Side Story)、罗杰斯与汉默斯坦二世的《国王与我》(The King and I)、《音乐之声》(The Sound of Music)、洛威(Loewe)的《窈窕淑女》(My Fair Lady)都靠电影深入人心。
对音乐剧而言,旋律与剧情是核心,舞蹈只是一种摆设。像踢踏舞一样,只是秀秀演员《特殊才艺》的表演节目而已。但是到60、70年代,编舞已支配音乐剧了,像《西区故事》、《舞线上》(A Chorus Line),都成为剧的重要部分。同时流行音乐也融入音乐剧中,像《油脂》(Grease)和《棋子》(Chess),吸引了新生代为之着迷。
创造契机的韦伯
与纽约百老汇同为音乐剧重镇的是伦敦西区(West End),韦伯(A.L.Webber)的出现让英国人吐了一口气。韦伯是有史以来赚钱最多的作曲家,从他19岁时第一部的作品《约瑟夫和他的神奇梦幻羽衣》(Joseph and His Amazing Technicolor Dreamcoat)、《歌剧魅影》(The Phantom of the Opera)到最新的《日落大道》(Sunset Boulevard),套句话说都是杰作。面对韦伯的成功是在打破语言与国界的竹篱,创造出无标准模式,无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