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三十二路音乐 >> 舞蹈 >> 舞蹈比赛 >> 正文


外国歌曲|中国歌曲|民歌介绍|民歌风情|了解民歌|通俗歌曲|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歌唱技巧|
西洋乐器|电声乐器|中国乐器|基础乐理|和声|视唱|配器|歌曲写作|合唱与指挥|歌剧|音乐剧|音乐剧|
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名家介绍|名曲荟萃|音乐百科|钢琴谱|吉他谱|合唱歌谱|幼儿歌曲|电子琴谱|

浙江设专款保护舞台艺术人才 获奖者有演出补贴

添加到百度搜藏 添加到百度搜藏

添加到雅虎收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4 20:27:01

     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制定并下发了《浙江省舞台艺术人才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中有个规定,专项资金可用于优秀舞台艺术人才担任主角演出的演出补贴。  演出补贴标准为,一次文华表演奖或梅花奖(戏剧)获得者每场演出补贴500元,两次获奖者每场补贴1000元,三次以上文华表演获奖者或者梅花大奖获得者每场演出补贴1500元。菊花奖(杂技)、荷花奖(舞蹈)、牡丹奖(曲艺)、金钟奖(音乐)的金奖或一等奖的获得者每场演出补贴500元,银奖或第二名(二等奖)的获得者每场演出补贴300元,铜奖或第三名的获得者每场演出补贴200元。  另外,经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确认的国际重大赛事获金牌或第一名的主要演员,其获奖作品演出每场补贴500元。 [1]

百度上搜索浙江设专款保护舞台艺术人才 获奖者有演出补贴
雅虎上搜索浙江设专款保护舞台艺术人才 获奖者有演出补贴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业务 |
2006-2007 www.32lu.com 三十二路音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