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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舞蹈运动联合会裁判规则(1997年,莫斯科) ,国际舞蹈运动联合会裁判规则(1997年,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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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0 17:33:18

 

国际舞蹈运动联合会裁判规则(1997年,莫斯科)


出自: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裁判员准则
  
  "友谊和公平竞争不是法则,而是生活的准则"

  ●根据竞赛者的不同水平,向其解释竞赛规则。
  ●运用常识去确保竞赛精神不因不必要的或教条的解释方法而丧失。
  ●确保在赛场内外,你的言行均符合裁判身份。事实胜于雄辩。
  ●选手无论表演水平高低,你都应赞美他们的良好表现。
  ●判断时应保持一致性、客观性、中立性。带有偏见的评判将破坏竞赛的全部意义。
  ●避免评判自己的选手,如果无法避免,应采取客观态度去评判。
  ●对于不再是你学生的选手的评判,不应怀有门派偏见。
  ●不应宽恕其他裁判带有偏见的评判行为。
  ●处罚危险或粗暴行为时应采取谨慎态度。
  ●通过参加研讨会、专题讨论会提高你的裁判水平,并且不断了解舞蹈技术、风格和音乐的评判标准的发展状况。
  ●确保比赛在友好、欢乐的气氛中进行。
  ●不要当众对其他裁判的评判和可信度提出质疑。你的意见可以保留给由合适人选组成的仲裁委员会裁定。

              竞技舞蹈评判标准

  一、基本规则
  1、评判工作自选手进入比赛位置时开始,只有当音乐停止时方告结束。在整个舞蹈表演过程中,裁判必须不断地给选手打分并在必要时修正分数。 
  2、如果音乐尚未结束而选手停止表演,则其该项舞蹈的分数列最后一位。如果在决赛中发生这种情况,处理同上。
  3.裁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选手的特定舞种的表演进行单独评判。考虑任何其它因素,诸如选手的名气、以往的表现或在其它舞种中的表现,都是不允许的。
  4.裁判无须向选手解释评分结果。在比赛过程中或两轮比赛之间,不允许裁判和任何人讨论参赛选手或他们的表现。
  5.对于所有舞种,选手的时值和基本节奏是裁判打分的首要因素。因此,如果选手重复犯此错误,那么其该项舞蹈的分数列最后一位。
  二、评判内容
  1、时值和基本节奏
  裁判必须确定选手是否按时值和基本节奏进行表演。
  “时值”是指每一舞步的时间正好与音乐合拍。
  “基本节奏”是指舞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且保持舞步之间正确的时间关系。
  选手的时值和基本节奏错误时,其该项舞蹈的所得分数必须是最低的。这种错误不能通过其在评判内容第五项的良好表现来弥补。
  2、身体线条
  “身体线条”是指两位选手作为一个整体,在运动中身体各部位构成的整体效果,应表现出优美的舞姿。
  这包括:
  A.手臂线条
  B.背部线条
  C.肩部线条
  D.胯部线条(骨盆姿势)
  E.腿部线条
  F.颈部和头部线条
  G.左侧和右侧线条
  3.整体动作
  裁判必须确定选手是否正确掌握该舞蹈的风格特点,并且评估选手动作起伏,倾斜和平衡。只有在控制和平衡掌握良好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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