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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07全球华人体育舞蹈锦标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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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3

书,银奖、铜奖可获得奖牌、证书,其余选手均可获得证书,凡获得金、银、铜奖的选手可获得价值860元的锦标赛限量版24K镀金纪念金币一枚,获得十佳、十优、希望之星奖的选手可获得价值268元的锦标赛限量版999镀银纪念银币一枚。
3、凡报名参赛者均可得到大赛纪念品和24K镀金纪念胸章。
4、大赛将为全球选手设特别奖若干。
十三、 全国统一规定收费标准:
1、在港澳期间的吃、住、行及指定旅游   1460元(人民币)/人;(包括深圳一夜,香港三夜,澳门一夜的食宿行及指定旅游)
2、职业组单项       350元/组;       双项    450元/组;
3、业余组单项       250元/组;       双项    350元/组;
4、青少年组单项     200元/组         双项    300元/组;
5、单支舞           100元/组/项      单人组  150元/人;
6、师生组单项       800元/组         双项    1200元/组;
7、加项兼报组别    200元(人民币)/对。团体舞:800元/队
*注:1、参加比赛的选手及陪同家长须提前预交300元/人的预付款,用于
办理相关手续,由各单位统一收取,在7月5日并汇入组委会指定帐号;
        2、内地比赛选手、教练、领队和家长需在户口所在地提前办理港澳通行证,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
     3、预付款交纳后,如选手或家长不能参加此次比赛,预付款不予退回。
十四、  其它说明:
1、凡参加职业组比赛的选手不能报业余组比赛,业余组不能报专业组。
2、参加比赛的选手,同组别不得更换舞伴。参加壮年组的选手需男士45岁周岁以上\女士40岁周岁以上.凡参加有年龄要求的选手按2007年7月31日为界限
3、组队单位自行打印报名表(内容包括舞者姓名、性别、年龄、组别、领队姓名、联络电话等)并填写清楚最晚需在2007年7月15日前以快递、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大赛组委会报名,逾期者,将无法刊登在本次比赛的秩序册上。有制作广告的选手和单位请提前跟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组委会电子信箱:shijietiyuwud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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