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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4、大赛将为全球选手设特别奖若干。
十三、 全国统一规定收费标准:
1、在港澳期间的吃、住、行及指定旅游 1460元(人民币)/人;(包括深圳一夜,香港三夜,澳门一夜的食宿行及指定旅游)
2、职业组单项 350元/组; 双项 450元/组;
3、业余组单项 250元/组; 双项 350元/组;
4、青少年组单项 200元/组 双项 300元/组;
5、单支舞 100元/组/项 单人组 150元/人;
6、师生组单项 800元/组 双项 1200元/组;
7、加项兼报组别 200元(人民币)/对。
*注:1、参加比赛的选手及陪同家长须提前预交300元/人的预付款,用于
办理相关手续,由各单位统一收取,在7月5日并汇入组委会指定帐号;
2、内地比赛选手、教练、领队和家长需在户口所在地提前办理港澳通行证,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
3、预付款交纳后,如选手或家长不能参加此次比赛,预付款不予退回。
十四、 其它说明:
1、凡参加职业组比赛的选手不能报业余组比赛,业余组不能报专业组。
2、参加比赛的选手,同组别不得更换舞伴。
3、组队单位自行打印报名表(内容包括舞者姓名、性别、年龄、组别、领队姓名、联络电话等)并填写清楚最晚需在2007年7月15日前以快递、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大赛组委会报名,逾期者,将无法刊登在本次比赛的秩序册上。有制作广告的选手和单位请提前跟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组委会电子信箱:shijietiyuwudao@126.com)
4、比赛中,评委们的评审结果是比赛的最终结果,组委会将尊重评委们的最终审定,若对比赛成绩有异议,需写出书面申请,并向大赛仲裁委会交纳300元申诉费,经调查申诉成功后,300元如数退回,否则不予退还。
5、每组或单项组参加选手须报满四对方能比赛,不足四对的,则对该项进行并组比赛或取消该项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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