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群舞项目组设文华舞蹈节目创作一二三等奖、优秀创作奖;文华舞蹈节目集体表演一二三等奖,优秀表演奖。
3.小型舞剧组设文华舞蹈节目创作一二三等奖、优秀创作奖、文华舞蹈节目表演一二三等奖、优秀表演奖。
(二)奖项名额待预赛之后,根据所报作品的数量视情另定,届时当另行通知。
(三)本届比赛复赛采用淘汰法,决赛采用顺位法。进入复赛而未进入决赛的编导、演员和群舞、小型舞剧演出单位均颁发纪念证书。
(四)进入决赛而未取得名次的优秀创作、表演均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五)获创作、表演(含集体)一二三等奖均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和奖金。
(六)组委会可根据比赛特殊情况决定是否增设组委会特别奖或评委会特别奖。
四、其他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