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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7年河南省体育舞蹈公开赛暨河南省体育舞蹈锦标赛郑州分站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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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4

九、比赛办法
(一) 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批准的中国体育舞蹈竞赛规则;
(二) 比赛音乐由赛会统一安排;
(三) 比赛采取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的程序进行,本次比赛采用英式顺位计分法;
(四) 比赛裁判由河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选派;
(五) 如选手向赛会提出申诉,必须由所在队领队书面提交赛会,并交纳500元申诉费。申诉得到通过,退回申诉费,没有得到通过,不再退还申诉费;

(六) 青少年不规定动作组别和十项全能、六项组和四项组比赛动作、服装自选;
(七) 青少年规定动作组别,动作、服装、发型、饰物按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规定执行;
(八) 青少年金星一级、金牌、银牌、铜牌规定动作组服装、发型按规定执行,比赛步伐为2005年全国体育舞蹈等级考试培训教材建议性组合范围;
(九) 业余青少年女子组规定动作组别,跳男步的选手可穿女装,但动作、服装、发型、饰物须遵照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规定执行。
十、奖励办法
(一) 各组别及单项(新人组除外)均录取前六名(不足六对减一录取)。颁发奖杯、证书;

(二)单项及单人单项均录取前六名(不足六对减一录取)。颁发奖牌、证书;
(三)金星一级、金牌、银牌、铜牌规定动作组按照各组别参赛比例,颁发一、二、三等奖的奖牌及证书;

(四)各组别超过24对由组委会分成两组分别录取前六名发奖。

(五)新人组按每组20对分组竞赛,分别录取一、二、三等奖,颁发奖牌、证书。

(六) 各组别的前十二名有资格参加10月份总决赛。总决赛中与2006年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相对应组别的冠军如参加全国锦标赛,河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将为其提供该组别报名费。在2006年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上取得前六名的选手,协会将给予奖励。
十一、参赛费用
(一) 十项全能选手参赛费每对180元(河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个人会员参赛费160元);
(二) 单项参赛费80元(河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个人会员参赛费60元);单人单项参赛费每人30元;
(三) 业余六项,业余四项,金星一级,金牌,银牌,铜牌规定动作组每对选手参赛费150元(河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个人会员参赛费130元)。不记入兼项收费;
(四) 其余组别每对选手参赛费150元,(河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个人会员参赛费130元);每兼一项加收80元,(河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个人会员加收60元);
(五)团体舞、基本训练组合组每队中每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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