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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7年河南省体育舞蹈公开赛暨河南省体育舞蹈锦标赛郑州分站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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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4

名费30元;
(六) 参赛选手可在报到现场申请加入河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个人会员。
十二、食宿安排
外地参赛选手住宿将由大会协调安排在赛场附近宾馆。
十三、竞赛纪律
(一) 选手不得伪造年龄证明。违者取消比赛资格,不再退还参赛费,并停止该对选手参加全国和省内比赛资格一年;
(二) 选手不得冒名顶替参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不再退还参赛费,并停止该选手参加全国和省内比赛资格一年;
(三) 选手须提前15分钟到场检录,迟到或缺席作弃权论处;
(四) 赛场上故意制造冲撞的选手,经裁判警告后再次发生的,取消比赛资格,不再退还参赛费;

(五) 选手如严重违反赛场纪律(包括罢赛、闹事、打架斗殴、拒绝领奖等)当即取消比赛资格,不再退还参赛费,并停止该对选手参加全国和省内比赛资格二年。并视后果追

究其教练员、领队责任;
(六) 如教练员、领队违纪或纵容队员及队员家属违纪,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严重警告和撤销等级教师和裁判员称号的处分;

(七) 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的人身保险自行解决。
十四、其它
(一) 本次比赛各组别成绩在今后国家各等级体育舞蹈运动员申报时,河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将认可;
(二) 开幕式及颁奖仪式均要求选手着比赛服装。
十五、广告
 比赛秩序册广告、场地广告请与河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业务三部联系。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河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2007河南省体育舞蹈公开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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