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费30元; (六) 参赛选手可在报到现场申请加入河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个人会员。 十二、食宿安排 外地参赛选手住宿将由大会协调安排在赛场附近宾馆。 十三、竞赛纪律 (一) 选手不得伪造年龄证明。违者取消比赛资格,不再退还参赛费,并停止该对选手参加全国和省内比赛资格一年; (二) 选手不得冒名顶替参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不再退还参赛费,并停止该选手参加全国和省内比赛资格一年; (三) 选手须提前15分钟到场检录,迟到或缺席作弃权论处; (四) 赛场上故意制造冲撞的选手,经裁判警告后再次发生的,取消比赛资格,不再退还参赛费;
(五) 选手如严重违反赛场纪律(包括罢赛、闹事、打架斗殴、拒绝领奖等)当即取消比赛资格,不再退还参赛费,并停止该对选手参加全国和省内比赛资格二年。并视后果追
究其教练员、领队责任; (六) 如教练员、领队违纪或纵容队员及队员家属违纪,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严重警告和撤销等级教师和裁判员称号的处分;
(七) 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的人身保险自行解决。 十四、其它 (一) 本次比赛各组别成绩在今后国家各等级体育舞蹈运动员申报时,河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将认可; (二) 开幕式及颁奖仪式均要求选手着比赛服装。 十五、广告 比赛秩序册广告、场地广告请与河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业务三部联系。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河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2007河南省体育舞蹈公开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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