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舞、鼓龙鼓虎-长衫龙、滚山珠)
时间:2006年
类别:民间舞蹈
地区:贵州
编号:Ⅲ-23
芦笙舞,又名"踩芦笙"、"踩歌堂"等,是一种以男子边吹"芦笙"同时以下肢(包括胯、膝、踝)的灵活舞动为主要特征的传统民间舞蹈,因用芦笙为舞蹈伴奏和自吹自舞而得名。它流布于贵州、广西、湖南、云南等地的苗、侗、布依、水、仡佬、壮、瑶等民族聚居区,在各苗族地区尤其普及。其中以贵州东南部、西北部和广西西部山区最为活跃。在那里,人们从儿童时代起就开始学吹芦笙和跳芦笙舞。凡是在演奏和舞技上出众的芦笙手和芦笙队,都深受群众的尊敬和爱戴。在过去,青年小伙子会不会吹芦笙,能不能跳芦笙舞甚至都成为姑娘们择偶的重要条件之一。芦笙舞是南方少数民族最喜爱、分布最广泛的一种民间舞蹈,大多在年节、集会、庆贺等喜庆时刻表演。
一、历史溯源
关于芦笙舞的起源,苗族有朴素和美妙的传说。相传盘古开天地之时,大地一片荒凉。那时,苗族祖先是靠狩猎飞禽走兽作衣食的,为了解决捕获鸟兽的困难,当时一个心灵手巧的小伙子,在林中砍下树木和竹子,做了支芦笙模仿鸟兽的鸣叫和动作,吹跳起来以引诱各类鸟兽。从此,人们每出猎均有所获,于是芦笙舞就成了生活的必需而世代相传。这类传说与现今仍流传着众多模拟鸟兽鸣叫和形态的芦笙曲调及舞蹈动作的现象虽相吻合,但要弄清它的起源,仍有待从史料方面进行研讨。
《阿卯古史传说》记载道,上溯到远古时代,苗族先民由于"敌人闪岛觉地福从莱色米夫地来攻打,激战历不能胜敌人,于是迁往南风吹来的方向",苗族先民由北向南迁移途中"青年人骑牛游渡"过黄河。入夜,先过河的人唯恐后来者失散,就吹起芦笙燃起篝火将人们召集拢。为驱除寒气,人们伴随芦笙旋律,纷纷跳起了芦笙舞。芦笙跟笛子一样,是苗族青年男子亲密的伙伴。在苗家舞场上,常见青年男子身背芦笙口吹笛子,或是将笛子插于腰带上又吹响芦笙。《云南少数民族》认为,"传说千变万化的芦笙调就是苗家人的'文字'"。在歪头山,芦笙一响,总有歌舞相伴。
关于芦笙舞活动的历史,过去文献中多有涉及;从已出土的西汉铜芦笙乐舞俑分析,芦笙舞至少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明清以来,更广见于文献和志书之中。明人倪辂《南昭野史》有"每孟岁跳月,男吹芦笙、女振铃合唱,并肩舞蹈、终日不倦"的记载。足见芦笙舞早已是苗族人民传统节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并风糜一时了。
二、芦笙舞的分类
过去,芦笙舞除在举行祭祀活动时跳之外,举行婚礼,丧葬仪式或新屋落成时也跳。后来,每逢年节、欢庆丰收和男女青年进行传统社交活动时都跳。它具有宗教、民俗和文化娱乐等多种性质,在苗族人民的社会生活中起着不同的作用。按其活动内容和性质,一般可分为自娱性、习俗性、表演性、祭祀性以及礼仪性的五种。
自娱性芦笙舞最为普及,因对舞者年龄、性别不限、故参加人数甚众,通常在草坪、河坝或山坡空地上活动。常见的活动形式有二种,一种是男的吹小芦笙、女的持花手帕,男一圈、女一圈的把一群吹大芦笙的舞者围在中间,踩着乐曲的节奏、轻轻地摆动着身体绕圈而舞。有的地方还有高达丈余的特大号芦笙和各种长短不一的芒筒(一种用大竹筒制造的低音簧管乐器)在旁伴奏。还有一种是由一对以上的芦笙手作领舞,众人(多为女性)尾随其后围圈而舞。动作随领舞者吹奏的曲调而变化。
自娱性芦笙舞,从动作特点上看,又可分为"踩"和"跳"两种,"踩"以两膝的轻微屈伸 并踏着节奏向前移动为特色,"跳"是由动力脚落地后,下肢的颤动以及抬脚踹动,上身随之自然地摆动为特色。前一种娴雅、端庄,后一种柔和、潇洒。
习俗性芦笙舞又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每年过"花山节"时跳,这是男女青年联欢和选择配偶的佳期,这天所跳的芦笙舞,古时就称为"跳花"或"跳月",多在月明风清之夜进行。有这类习俗的苗族山寨,一般都设有"跳月"的月亮场或"跳花"的花场。这类芦笙舞尤以黔东南地区盛行的"讨花带" 和黔中地区盛行的"牵羊"较有代表性。"讨花带"是小伙子边舞边吹着芦笙曲"讨花带子"向自己爱慕的姑娘求爱。在这种场合,姑娘若与小伙子情投意合,就会把自己精心编织的花带,含情脉脉地拴在小伙子的芦笙上。这种形式主要是以芦笙吹歌传情,所以舞蹈动作幅度不大,舞步也并不复杂。"牵羊"是男青年在前面边吹边跳,尾随而舞的姑娘若爱上了某个小伙子,就把自己亲手编织的美丽花带作为定情的信物,拴在他的腰上,然后牵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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