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于心,然后乐气从之。"《阮籍集·乐论》:"故歌以叙志,舞以宣情,然后闻之以采章,昭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咸之以太和。" 《礼记·檀弓篇》:"人喜则斯陶,陶斯咏,咏斯犹,犹斯舞,舞斯,慑斯愠,愠斯叹,叹斯辟,辟斯踊矣。" 班固《白虎通·礼乐篇》:"乐所以必歌者何?夫歌者口言之也,中心喜乐,口欲歌之,手欲舞之,足欲蹈之。" 朱载靖《乐律全书·吕律精义》:"《诗》序曰: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盖乐心内发,感物而动,不知手足自运,欢之至也。此舞之所由起也。" 钟嵘《诗品·序》:"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摇荡性情,形诸舞咏。" 我们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我国古代的学者们普遍认为舞蹈是表现人的情感的一种艺术;而人的情感则是由客观外界事物所引起的;舞蹈所表现的情感则是那种用语言和歌唱所不足以表达的情感。我们认为,这对于我们认识和了解舞蹈的本质属性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2.我们再来看看我国现代、当代的著名学者和美学家对舞蹈的一些看法。闻一多在《说舞》一文中,在描述了一场澳洲风行的一种科罗泼利(Corro-Borry)舞以后说:"这就是一场澳洲的科罗泼利舞,但也可以代表各地域各时代任何性质的原始舞,因为它们的目的总不外乎下列这四点:(一)以综合性的形态动员生命,(二)以律动性的本质表现生命,(三)以实用性的意义强调生命,和(四)以社会性的功能保障生命。""舞是生命情调最直接、最实质、最强烈、最尖锐、最单纯而又最充足的表现。生命的机能是动,而舞便是节奏的动,或更准确点,有 节奏的移易地点的动,所以它直接是生命机能的表演。但只有在原始舞里才看得出舞的真面目,因为它是真正全体生命机能的总动员,它是一切艺术中最大综合性的艺术。它包有乐与诗歌,那是不用说的。它还有造型艺术,舞人的身体是活动的雕刻,身上的文饰是图案,这也都显而易见。所当注意的是,画家所想尽方法而不能圆满解决的光的效果,这里借野火的照明,却轻轻地抓住了。而野火不但给了舞光,还给了它热,这触觉的刺激更超出了任何其他艺术部门的性能。最后,原始人在舞的艺术中最奇特的创造,是那月夜丛林的背景对于舞场的一种镜框作用。由于框外的静与暗,和框内的动与明,发生着对照作用,使框内一团声音光色的活动情绪更为集中,效果更为强烈,借以刺激他们自己对于时间(动静)和空间(明暗)的警觉性,也便加强了自己生命的实在性。原始舞看来简单,唯其简单,所以能包含无限的复杂。',③ 李泽厚在《略论艺术种类》一文中说:"舞蹈是以人体姿态、表情、造型而特别是动作过程为手段,表现人们主观情感为特性的。舞蹈以身体动作过程来展示心灵、表达感情,一方面源自日常生活中情感动作、体貌姿态的表情语言的集中、发展;另一方面则又来自对培育身体力量和精神品质的操演锻炼动作的概括、提炼。这两者从不同方面都规定了舞蹈动作所具有的高度概括、宽泛的表现性质。因为,一方面,正如音乐中的表情一样,作为日常表情语言的人体动作姿态所传达出来的情感是类型性、概括性的(如悲、喜、爱慕等等);另一方面,正如体操、杂技一样,身体锻炼动作中所显示出来的精神素质也是高度类型化、概括化了的(如机智、勇敢等等),它们都鲜明然而却概括地展开着作为主体的人所拥有的潜在的巨大精神能力和情感体验。而并不是十分具体地再现出在某个特定个别场合、情境下的具有确凿认识内容的情感、心灵。这样,就从本质上规定了舞蹈艺术的美学特性:主要不是人物行为的复写,而是人物内心的表露;不是去再现事物, 而是去表现性格;不是摹拟,而是比拟。要求用高度提炼了的、程式化了的舞蹈语言,通过着重表达人们的内心情感活动变化来反 映现实。"④ 从上面的引文中,我们可以看到:闻一多从人类原始舞蹈表现人的生命力的角度论述了舞蹈艺术的本质特征;而李泽厚则从舞蹈的内在本质属性的方面论证了舞蹈艺术的美学特性。无疑,他们的论述,对我们认识和了解舞蹈艺术具有极其重要的学习、参考价值。 3.我们再来看看我国当代著名舞蹈家对舞蹈艺术的定义和舞蹈的本质的一些论述。在我国当代舞蹈家中最早提出舞蹈定义的是吴晓邦,他在1952年出版的《新舞蹈艺术概论》中说:"舞蹈是人体造型上'动的艺术',它是藉着人体'动的形象',通过自然或社会生活的'动的规律',去分析各种自然或社会的'动的现象',而表现出各种'形态化'了的运动,这种运动不论是表现了个人或者多数人的思想和感情,都称为舞蹈。',⑤经过30年之后,在其1982年修订出版的《新舞蹈艺术概论》中对舞蹈的定义作了如下的修改:"舞蹈是一种人体动作的艺术。凡是借着人体有组织和有规律的动作,通过作者对自然或社会生活的观察、体验和分析,然后用精炼的形式和技巧,集中地反映了某些形象鲜明的人物和故事,表现个人或者多数人的生活、思想和感情的都可称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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