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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洱源西山的哩格高,是唱、走、舞融为一体,以唱为主,动作缓慢抒情。剑川东山的打呀撒塞,动作简单古朴。更多地保留了白族原始歌舞的特征。
龙狮舞也是古老的白族民间舞蹈。白族地区古代湖泽遍布,不仅龙的神话传说特别多,且楼堂亭阁多有龙的雕刻。今大理市,尚有“龙首关”、“龙尾关”和“黑龙桥”等地名。白族的龙舞从造型到表演,都有独到的特点。如剑川白族求雨时的“龙舞”是用柳枝扎成。大理白族的龙舞,龙头、龙身和龙尾互不衔接,舞起来大幅度的转动比较自如,远看却有有浑然一体之感。清《大理县志》载:“元夕,家家燃灯,亦有鱼龙走马及鳌山诸戏……游人歌舞达旦。”可见龙舞在大理清代就很盛行。白族地区的狮舞由来已久。
白族民间舞蹈(包括民俗活动),通常都在三种特定情况下进行:
第一种是在传统节日中表演。白族民间节日很多,除与汉族相同的传统节日外,还有本民族独有的本主节、三月街、火把节、拜二月、石宝山歌会等二十多个。几乎月月有会“白鹤舞”、“鹿鹤同春”、“凤赶麒麟”、“耍牛”、“耍马”、“耍刀”等民间舞蹈和民俗活动都在这些民族节日进行。
闹春王正月,白语叫“搭哲娃芝高”。流传于洱源凤羽乡。
闹春王正月的起源,据包大邑村老艺人李绍谷等人的介绍,是明万历年间,由任湖广宜彰县知县的包大邑人张大观,将那里所见的“迎神会”带回来,糅进了本地的民间习俗而形成的。还有一说是惩罚正月生婴儿的父母:因正月生的婴儿推算应是头年栽秧季节时怀的胎,而农村要求芒种时节,青壮劳力要全力以赴栽秧,不违农时,所以要惩罚那些不守这一乡规民约之人。
闹春王正月一般在农历正月十四至十八日举行。地点往往选择在乡村广场。活动之前,由村中群众自报扮演角色,角色有堂官、副官,背弓箭者,有传牌、衙役、甲长,渔、樵、耕、读、工、商者,哑子、哑女、打莲花落者,教师、算命先生,神汉、斋公、斋婆和正月路子——“冲犯春王者”,计约三百余人。其中女角,多由男扮女装,各个角色都有一些简单的舞蹈动作。表演开始前,先由打扮成古怪滑稽的传牌人,手敲铜锣,步行或骑马到附近乡村,传呼“闹春王正月!”以招徕观众。演出顺序,除“迎接堂官”、“审讯犯人”、“宣读圣旨”等几场,集中在一个场地进行演出外,其余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各占一个场地进行。整个村子分成几个场地进行表演或在同一场地交替表演。各场演出中有霸王鞭,“跳神”等舞蹈穿插其间。道白和唱词大都正意反说,或采用白语的谐音词以逗趣。待传牌者将“犯人”从受罚人家中提到大堂前进行审讯,“犯人”认罪认罚后,表演便进入了高潮。
闹春王正月现已不多见,有逐渐被田家乐取代的趋势。
兰坪县白族那马人农历二月初八至十五日举行的“杯日往”,又称“跳二月”,汉语称二月会”。是一种大型集体歌舞祭祀活动。跳杯日往,表演者要有六个祭师,代表六个家族,有武士(称“产资告”),男扮女装的金宫娘娘,有“跳天宫、破天狱”的天干,有戴红面具的吴三桂、黑面具的马三宝及仙子,仙女等。程式内容十分庞杂,表现了当地白族群众对本主、英雄、祖先的崇拜。
第二种是在农事劳动、栽种或收获季节中进行。如田家乐又称“秧赛会”,白语叫“撒直”。流传于大理、洱源、剑川、云龙、宾川等县种植稻谷的农村。
田家乐演出一般在每年农历五月,栽完秧以后,在各村广场举行。有时也应邀到邻近村寨表演。它的组织者,一般由生产能手担任,称“秧官”和“副秧官”。秧官负责统筹安排秧赛会各种活计,副秧官负责秧会的生活、记工和收支账目。
田家乐的演出,习惯在筹办秧赛会的班子内分配角色。各县的田家乐各有特色,但表演程式大致相同。整个活动,场面大,角色众多,可达八、九十人。除秧官、副秧官外,有扮成渔翁、樵夫、犁田老夫妇、哑子、哑妹的,有扮成水牛、黄牛、懒汉、挖田农夫、教师、从事小手工业者,以及挑担货郎等;还有打霸王鞭的姑娘。表演开始前,秧官头戴一顶用秧苗做成的“顶带花翎”帽,身穿马褂长衫,骑高头大马,左脚穿一只草鞋,右脚穿布鞋,由马夫牵马前行。大队人马走乡串寨,边走边唱,一直行进到中心广场集中表演。 田家乐的表演采用白族的语言、音乐、服饰和道具。表演时鼓乐高奏〔大摆队伍]、[栽秧调]、[龙摆尾]、[龙上天]、[蜜蜂过江]等琐呐曲牌。霸王鞭、白鹤舞、跑马、旱船、蚌舞等民间舞蹈穿插其间,在广场内绕行表演。扮演各种农事活动和各行各业的表演者,演唱用白族“吹吹腔”,唱词幽默生动,表演惟妙惟肖,气氛显得热烈欢快。“耕田”是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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