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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汉族地区也有在葬礼上唱丧歌的习俗。人死后要在家中停灵数日。守灵时,请三、五个歌手来唱丧歌。由天黑唱到天亮。丧歌可唱亡人、历史故事或爱情故事等。湖南湘潭一带的“夜歌子”(又称“孝歌子”)所唱内容十分丰富,有描述阴间状况的《游地府》,表达孝道的《二十四孝歌》,叙述妇女生儿育女的《投胎记》,表达离别感情的《辞别歌》,讲述创世纪的《搜天记》,演义历史事件和人物的《魏征斩龙》、《隋唐十八好汉》,描写地方景物的《湘潭景》,介绍动、植物知识的《百鱼》、《百花》等等。
有些地区的丧歌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程序。有的还用锣、鼓伴奏,歌师在灵前边跳边唱。还有的地方守灵时搭棚请戏班子来唱戏。
三、祭礼与驱邪功用
一些民族的民歌常用于祭祖活动和由巫师、巫婆主持的祭神驱邪、除病免灾的仪式。苗族的祭礼歌曲多由礼师(巫师)或头人领唱,群众和唱。傣族的祭祀、驱邪歌曲有“祭神调”,巫婆唱的“师娘调”、“跳柳神调”,以及巫师演唱的“卜卦调”等。这些曲调起伏不大,节奏平稳,接近于朗诵。
侗族信奉萨玛神。每年春节举行祭礼活动。全寨老少到供神的礼堂致祭后,在社堂前围成圆圈,手拉着手边歌边舞,称为“踩堂歌”,侗语叫“多耶”或“耶”,歌词多为歌颂祖先、祈求丰年和平安等内容。唱时一领众和,声势浩大。
四、交际功用
民歌的交际功用包括恋爱、交流、送往迎来及对歌斗智等。
作为异性间交往的媒介,是我国许多民族中民歌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功用。一些民族传统的歌唱节日也往往与此相关,例如壮族的“歌墟”,苗族的“游方”,仫佬族的“走坡”,西北地区土、回、撒拉、东乡、保安及汉族的“花儿会”,等等。在节日的那一天,成百上千名青年男女聚集到专设的户外歌场交游、嬉戏和对歌,歌声通宵达旦,可持续数昼夜。还有一些民族。如布朗族、基诺族、傣族及南部侗族地区,有小伙子去姑娘家对歌寻偶的习俗。而哈尼族、黎族、景颇族等,则是由村寨或部落兴建专用的公共房屋,供未婚青年男女对歌社交。青年男女从相识到定情,往往要有一定过程,对歌的内容也就形成了一套程序。例如苗族的游方歌。第一次见面唱见面歌,歌词内容为双方的自谦;再次见面时唱相思歌;第三次见面以后,才开始通过对歌了解对方的进一步情况。在双方感情的进展和曲折中,又有相恋歌、婚誓歌、断心歌、逃婚歌、断情歌、分心歌、抗婚歌、诅咒歌等等。
在传统的民族歌唱节日和走村串寨的对歌活动中,对歌除了具有择偶的实际功用外,还有比赛智慧和口才的娱乐作用。例如布依族青年男女在社交活动中所唱的“浪哨歌”,有四个歌唱程序:
1.相识:初识见面,以歌自谦,互表敬意。
2.盘诘:询问对方的家庭情况、劳动生产能力及道德观念。这时往往是问者并非想知道真情,答者也不说实话,只是一场比试应答速度和能力的竞赛。
3.情深:通过盘诘双方有了较深入的了解,开始以歌互诉真情。
4.定情:以歌盟誓结好。
浪哨歌的第2个阶段即斗智阶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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