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点 提 示
1. 请考生及家长遵守本简章的各项规定,仔细阅读后再报名。
2. 报名时间:“音基”专业10月29、30日;钢琴、小提琴等其他所有专业11月1-11日。
3. 考试时间:“音基”专业1月21日开始;钢琴、小提琴等其他所有专业均从1月24日开始考试。
4. 考试的时间及考场安排可于12月1日开始打电话1605710查询台询问,也可于1月20日到我院来看布告。
5. 考试结果可于2月1日开始打电话1605710查询台询问。
6. 发评审表、证书的时间为:所有考级专业均可在3月11、12、18、19、25、26日共6个双休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的时间内领取,过时不再补领。
7. 凡跳级报考4-9级者须加考前一级部分重点曲目(加试曲目可看谱),不跳级报考四级(含四级)以上者,报名时,须出示本院前一级证书。
8. 凡在北京考区参加我院考级3级(含3级)以上的考生须持有我院“音乐基础知识”测试一级证书方可报名(未满7周岁者可免,但报名时须带户口本原件)。
9. 报考级别请慎重,凡办完报名手续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改报、退报手续。
10. 中央音乐学院每年举办四次考级:寒、暑假在大学部(22个专业),报名时间分别为6月1 日— 11日及11月1—11日(在本院内);“五一”、“十一”假期在附中部(15个专业),报名时间分别为8月1—7日及3月1—7日。“音基”每年两次(寒、暑假)仍在大学部,报名时间分别为5月、10月最后一周的双休日。
11. 报电子琴专业的考生,填报名表时请在备注栏内写明用旧教材还是新教材。
12. 自2006年暑假起,北京地区民乐各专业考生一律使用由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的考级教材。
13.考级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如有变动,均以报考时颁发的考级简章为准。
14.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常年声讯电话66419116.人工咨询电话66425733(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