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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應時<燕樂四宮說的來龍去脈>一文之迴響
內容提要:
中國的宮調體系既有均/宮/調「三」層次, 也就並非只有「七宮四調」與「七調四宮」兩種可能而已! 燕樂之聲調(與殺聲之)本質,與調式主音完全無關。 以是七調(式)之是否能成立,也就根本不成其為問題! 燕樂調之本質, 當都是「七均四宮(音階) 」唐宋皆然! 非如黃翔鵬所說的唐非調式,宋為調式! 陳應時所反對的「七調四宮(均)說」 跟本就與我們所主張的「七均四宮(音階)說」完全不同,並非一物! 凌廷堪提出來的則是「七宮(音階)四均說」(而非七調四宮說)。 凌廷堪的「七宮(音階)說」比楊老師的「七調(式)說」 接近「燕樂與主音無關」的事實。 把四宮說的「提出」歸功於楊老師而非凌廷堪, 是不儘合理的! 楊蔭瀏的「四宮懷疑」擲地有聲, 如此的真知卓見, 楊老師不曾也沒必要加以修正或否定! 黃翔鵬主張「一均三宮(音階)」,且「只有三宮(音階)」! 黃翔鵬提出和肯定過的「燕樂四宮系統」實是「四均系統」! 「旦」的本質是「七調的集合」, 故用之於律調/聲調皆無不可! 並不能作為唐宋之宮/調,曾經對置之證。
關 鍵 詞:
燕樂二十八調;均/宮(音階)/調(式);旦;聲調/律調;殺聲/結聲
陳應時老師<燕樂四宮說的來龍去脈>一文 發表於<中央音樂學院學報(季刊)>2002年第4期。 讀後,我個人以為,本文有好幾個重大的誤會須要澄清。
第一個誤會是: 在第三節中,作者認為”黃翔鵬老師曾提出和肯定「燕樂四宮說」” (陳老師兩組四宮合為七宮的主張,當是個人的創見,古無是也!) 並’提出了一些「四宮說的論證」與「繁難」之處’, 以是陳老師才加以「猜測並辯正」之。
但我們都知道黃翔鵬老師是主張「一均三宮」, 且「只有三宮」的! 然則陳老師何以又會認為黃老師曾提出和肯定過「燕樂四宮說」呢? 我認為是陳老師誤認了黃老師所說「四宮系統」的真意! 無論是陳老師還是黃老師,他們所謂的「四宮系統」中的「宮」, 其實只是宮調體系三層次(均/宮/調中)的第一層次「均」。
黃翔鵬老師主張的「一均三宮」中的「宮」, 民間「工尺七宮」中的「宮」(註1 ), 及我主張的「一均四宮說」中的「宮」。 才真的是宮調體系三層次(均/宮/調中)的第二層次「宮(音階)」。
總之陳老師所反對的「四均系統說」,也是我所反對的。 我主張的是「四宮(音階)系統說」。 黃老師主張的,則是「一均三宮(音階)」說, 而非 「四宮系統說」。
下面我們就要特別澄清一下「四均說」,與「四宮(音階) 說」之別。
「不同宮」有兩種情形──「同均」或「不同均」。如下兩表所示:
FCGDAEB#F#C#G#D#A 152637#4───────┐ 152637#4 │ 152637#4 │「不同宮」又「不同均」 152637#4 ├ 音階相同 152637#4 │ 152637#4 │ 152637#4─┘
FCGDAEB 152637#4───────┐ 4152637 │ b7415263 │「不同宮」但「同均」 b3b741526 ├ 音階不相同 b6b3b74152 │ b2b6b3b7415 │ b5b2b6b3b741───────┘
如上所述, 一般所說的四宮是「不同均」的四宮(均)。 我以「均主宮」稱之。 而我所主張的四宮,是「同均」下的四宮(音階)。 我以「調首宮」稱之,以示區別。
黃老師贊成的是及同均的三宮(音階)說 (且堅決反對同均能有四宮(音階))。 及不同均的四宮(均)說 (他舉<思歸樂>為例時, 所贊成的也是這個七調(式)四宮(均)說! 但對於陳老師所指出的「孤例不足為證」我贊成!))。
黃老師之[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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