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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保证其依法有序进行,本着对国家、社会、考生负责的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吉林农业大学,部标代码为10193,校址位于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
第二条 吉林农业大学是吉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省属重点大学。
第二章 招生范围及报考专业
第三条2006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吉林、山东、黑龙江三省份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科类
总计
吉林
黑龙江
山东
90
35
15
40
艺术设计学(空间环境设计方向)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招
30
15
4
11
艺术设计学(民建工艺美术方向)
本科
四年
艺术文史类
30
8
8
14
广告学(商业广告设计方向)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招
30
12
3
15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四条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报名条件,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和创作设计能力,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考。
第四章 专业课加试
第五条 我校在各招生省份专业课加试安排如下:
省份
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加试地点
加试时间
吉林
吉林农业大学
2006年1月10、11日
吉林农业大学
2006年1月12日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06年1月18、19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06年1月20日
山东(青岛)
青岛市教师之家宾馆
2006年2月10、11日
详见准考证
2006年2月12日
山东(潍坊)
潍坊市招生办
2006年2月17、18日
详见准考证
2006年2月19日
第六条 考生可在所在省份我校设定的考点中任选一个考点参加专业课加试,不可重复加试,否则加试成绩无效。
第七条 我校专业课加试科目有素描、色彩、速写三科,每科专业课加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各省招办确定的比例发放“吉林农业大学2006年艺术类专业课加试合格证”,并将合格考生的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备案。专业课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及高考录取结果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如下:http://www.jlau.edu.cn。
第八条 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招生专业课加试报名资格认证表。报名时须注明所报专业。报名费用:150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在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课加试合格证后,在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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