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0 元,获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 20 %。 4 、对品学兼优、有特殊困难学生,推荐参加“国家助学奖学金”评选。获国家奖学金者,一次补助4000元,获国家助学金一年补助 1500 元。
(三)新生入学后,我院随即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新生入学,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升入二年级学习;不合格者取消试读生资格,退回原地区。
(四)学生入学后的自用乐器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学生使用的钢琴等公共乐器由学校统一配备。
专业考试内容详见《星海音乐学院 2007 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及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本院地址:
1 、 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 398 号) 邮政编码: 510006 2 、 星海音乐学院(沙河校区)(广州市先烈东横路 48 号) 邮政编码: 510500 电话:(020)39363636 传真:(020)39363666 招生办网址: http:// www.xhzsb.com 学院网址: http://www.xhcom.edu.cn
广州市各车站至本院(沙河校区)交通指引: 乘公共汽车均在 沙河顶站 下车 * 广州火车站乘 271 、 201 、 862A 、 862B 路汽车 * 窖口客运站乘 236 路汽车 * 广州火车东站乘 271 路汽车 * 机场路总站乘 60 路汽车 * 广卫路总站乘 27 路汽车 * 罗冲围总站乘 290 路 * 南湖游乐园总站乘 833 路汽车 * 芳村客运站乘 219 路汽车 * 天平架总站乘 112 路电车 * 天平架总站乘 11 路汽车 * 天河客运总站乘 65 路汽车
本简章由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负责最终解释。
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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